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11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114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幼托用地(新建小昆山昆安幼儿园项目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松江区小昆山镇 东至昆德路,南至01-03地块,西至01-01地块,北至01-01地块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松江区小昆山镇周家浜村谷家第五村民小组6500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626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873.7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500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626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873.7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顾伟效 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)